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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实施前将集中排查清理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    浏览次数:2142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前,将对现有交通信号灯和技术监控设备展开集中排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清理、整改;对未设置信号灯和技术监控设备的,按照相关要求尽快设置。

  10月16日至18日公安部举办培训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全国31个省区市共180余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

  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为确保2013年1月1日各项严格驾驶人考试措施顺利实施,公安部将进一步细化制度规定,修订《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完善业务程序规定和配套行业标准,制定信息系统升级方案。会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快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等配套设施,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驾驶人审验、考试责任倒查、校车标牌核发等工作制度,完善驾驶人考试组织、驾驶人日常教育、领证宣誓、校车查验检验等工作程序和流程,确保新部令推出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我省中小学每年至少演练两次应急疏散

  本报讯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及省地震局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意见》,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规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今后,我省中小学每年至少要举行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师生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技能。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4年的新疆克拉玛依市大火到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都从不同方面反复证明,面对紧急事件时,学校的应急疏散能力和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可以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此,《意见》明确要求,今后,全省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次为春季开学后,一次在秋季开学后。幼儿园则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且,幼儿园制定演练方案要充分考虑幼儿的行为特点,采取分班、分组等方式进行小规模演练,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摔伤等安全事故。

  另外,鼓励、支持学校利用大课间、集体活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今后,各级政府应急办将把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本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主动收集地震、水灾、火灾、校园侵害、建筑物坍塌、交通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案例,总结典型案例处置情况的经验、教训,组织有关专家讲解应急疏散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地域特点、建筑布局、校园周边情况和学生特点等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全面、系统地制定、完善各类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学校师生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安全顺利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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